关于征求《机关事务管理机构食堂管理服务规范》等3项辽宁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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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单位及个人:
按照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及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计划,由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由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起草的《机关事务管理机构食堂管理服务规范》等3项辽宁省地方标准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对外征求意见。
请填写《辽宁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并于2019年11月24日之前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到标准起草小组,逾期未回复意见视为无意见处理。
联系方式:崔世龙 0427—2220015;
电子邮箱:XXXX
附件:1.XX
2.XX
3.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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