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践出发不断制定完善办公用房标准
- 发布日期: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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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盘锦市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按照《辽宁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要求,以“标准化2.0”的思维、理念、方法开展工作,坚持实践中制定标准,突出问题导向,经过不断的实践与探索,制定了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2019版检查文书,梳理完善办公用房核查清理程序。
2019版办公用房检查文书由《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现场检查记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整改通知书》、《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复查意见书》三部分组成,从现场检查、存在问题、复查整改三个角度出发,对全市各单位办公用房进行了清查全程记录,建立台账,建立了检查有记录、问题有整改、复查有备案的标准化工作流程,为下一步开展我市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清查工作奠定基础。
实现集中统一管理以来,市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辽宁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相关政策,准确把握实质,努力提高认识,严格划定红线,自觉对照检查,将标准化2.0的思维、理念、方法贯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全过程,扎实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核查和整改备案工作,确保了全市办公用房符合规定。认真落实资产管理标准化,推动资产管理的智慧化建设和运行,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夯实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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