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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2021年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自查自纠和台账上报工作

为了规范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办公用房使用,依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心资产科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查盘点制度,并对全市各党政机关单位下发办公用房自查自纠和台账上报通知。截至目前,累计收到《办公用房自查情况登记表》98份,《办公用房使用台账》113份,完成了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自查自纠和台账上报阶段的工作。

下一步,中心将对各单位上报的台账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特别针对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违规出租出借、两处办公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按期复查,确保各单位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清理整改成果不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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