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统计法》
- 发布日期: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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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中心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树牢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和数据观。
会议强调,做好统计工作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保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在工作实践中,要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精神,自觉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找立场、找方向、找方法、找答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认真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要求,抓好抓实整改工作。
二是增强法治意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统计“红线”和“底线”意识,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六个不得”统计法律底线,坚持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要增强尊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树立正确政绩观,正确认识统计指标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坚决维护依法统计,引领和推动全社会尊崇统计法、敬畏统计法、严格执行统计法。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以传播宪法、统计法律知识和宣传统计中心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切实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和统计法治意识,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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