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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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公节组办〔2016〕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按照国管局、辽宁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市从即日起开展生态文明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是“生态文明 节能先行”。参选作品要紧扣主题,以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宣传推进公共机构节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传播低碳环保理念,倡导勤俭节约行为,营造公共机构积极带头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作品征集范围和报送
本次活动面向全市公共机构征集文学、新闻、书画摄影、平面设计、视频等五大类作品。
各公共机构负责本单位作品征集和报送工作。市直各单位请填写征集活动作品汇总表,连同参赛作品及电子版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系统要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教职员工及学生积极参与此项活动。
各区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参赛作品的初步筛选和报送工作。请填写征集活动作品汇总表,连同参赛作品及电子版于2016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各区县要积极组织本地区公共机构参与征集活动,认真做好参赛作品的初选和报送工作,报送的作品数量范围为:各区县文学作品1-2件、新闻作品1-2件、书画或摄影作品1-2件、平面设计作品1-2件、视频作品1件。
联系人:朱志辉 邮箱:pjsjnb@163.com
电 话:2220051 传真:2220031
邮寄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宏冠大厦510室
附件:1、2016年全国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宣传征集活动方案
2、2016年全国公共机构生态文明宣传作品征集活动作品汇总表
盘锦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