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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评的通报

盘公节组办〔2016〕1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评的通知》的要求,经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公共机构节能办于2015年12月7日开始,组织对全市4个县区、2个经济区和66家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进行了公共节能工作绩效考评。通过自评打分、日常动态考核及组织集中汇报、核验材料,从节能指标完成、工作(专项)经费保障、专项工作完成、节能宣传培训、组织机构设置、检查考评工作和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等7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考评。现将考评情况及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总体上,全市各县区、经济区和市直各单位都能够按照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各项节能工作,较好地完成2015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做法和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全面部署,节能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步提高,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逐渐完善,管理工作程序更加规范。4个县(区)全部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科(办、股),全市共4个县区、2个经济区和75个单位成立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节能联络员,建立起了相对完善规范和常态高效的节能管理工作体系。
    二是积极协调,筹措资金,以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为主体的节能改造稳步推进。各县区、经济区和部分市直单位都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节能工作经费和专项资金,大力推广应用节能型电热开水器、LED高效照明光源、节水龙头、节电插座和节能灶具等节能新产品,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等节能新技术,因地制宜组织实施了建筑节能改造。
    三是强化管理,量化考核,节能管理督察力度不断加大。大多数单位和县区印发了节能工作考核评价方案,开展了节能工作专项检查。有46家单位将节能工作纳入了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各县区、经济区也都采用不同的形式,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集中组织了半年或全年的检查考评。
    四是积极主动,严密组织,努力完成节能专项工作任务。多数市直单位及各县区都能够按要求按时完成能耗统计、远程培训、废旧商品回收利用、节水型单位建设、能源资源计量、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等重点专项工作任务。特别是盘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一线,强化指导,使盘山县教育园成功被评为第二批国家级节约型示范单位。在市级节水单位创建方面,今年共评选出首批44家市级节水型单位。
    五是加强宣传,开展培训,节能意识和专业技能显著增强。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工作开展的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有的集中授课、有的集中办展会、有的组织征文评比、有的举办摄影和手工制作展览等。据统计,仅节能宣传周期间,各级公共机构参加宣传活动人数达6万余人,张贴宣传画500余张、张贴节能提示帖15000余张,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横幅200余条、展板50余块,举办专题培训讲座20余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市直单位和县区的领导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不闻不问,工作没人管、没人干,始终处于游离状态。一些负责节能工作的人员精力涣散、无所事事,在其位不谋其政。有的单位责任不明确、人员不落实,遇到工作随意安排、疲于应付,工作不连续。
    二是节能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目前,虽然各县区都成立了节能股,但仍然存在合署办公和人员兼职等问题。节能工作专职人员配备不足,普遍存在能力不强、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个别单位节能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未配备专门工作人员,管理力量薄弱,管理职责难以落实。部分市直单位节能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工作衔接不好,抓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存在不管、不问、不尽责的现象,影响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整体推进。
三是合署办公单位能耗数据不清、节能效果无法体现。合署办公单位,水、电、气等由于采取平摊方式统一收缴,用能单位对节水、节电的控制能力有限,影响能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节能效果不能完全体现。
    四是能耗统计平台软件使用率未能达到100%。2015年5月7日,我市举办了“公共机构能源软件应用培训”,在全市公共机构以及二级单位再次推广了能耗统计平台软件。从安装之后的使用情况看,还有个别单位没有按照通知要求用软件上报能耗数据,甚至有的单位根本没有安装使用,影响了全市能耗统计汇总上报工作的开展。
五是节能改造力度不大。由于认识不足和资金保障等原因,大部分市直单位和个别县区开展节能改造的积极性不高,改造的范围不广。目前我市多数市直单位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停留在更换LED照明灯、节水龙头以及外墙保温等项目,新能源项目改造较少,节能改造资金投入不足。
附件: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评结果
 
 
                                           盘锦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

附件:
                           2015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评结果
 
    一、县区考评结果:
    A等: 盘山县    双台子区
    B等: 大洼县    兴隆台区
    C等: 辽东湾新区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      
    二、市直单位考评结果:
    A等:市交通局  市委党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辽河油田基础教育中心 市服务业委员会  市文化广电局  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市审计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海洋与渔业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工商局  市行政服务工作管理办公室  市卫计委  市环境保护局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委老干部局     
    B等:市统计局 市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市公安局  市供销社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科技局  市地震局  市规划局  市港口和口岸局   市城乡一体化办公室   市畜牧兽医局  市体育局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市水利局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档案局   市委政法委  市农机局 市地税局   市重点公共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市民政局  市法院  市检察院   市机关工委
    C等:市物价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市国资委  市土地储备中心  市检验检测中心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妇联  团市委   市总工会  市信访局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市气象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红十字会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市地方志办公室  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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