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移交流程
- 发布日期:2017-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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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市级机关的各类办公用房的移交流程,并给出了移交过程所需各类表格样本。
本标准适用于盘锦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
2 流程
市级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单位应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原则,在搬入新建或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及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具体按图1的流程办理,其中移交过程的各类登记表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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