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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产品制作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堂米饭、馒头、粥类、凉菜制作,豆制品加工、凉菜加工卫生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产品的制作。 

2 米饭的制作

2.1 根据当日就餐人数确定用米量。

2.2 将米进行淘洗,快速地搅拌,用手掌以按压的方法搓洗米,用水重复冲洗至清澈干净为止。

2.3 将洗好的米放入蒸盘,按1:1的比例加水,放入蒸饭柜内封闭置放25—30分钟(待米粒吸收水分膨胀软化,更易蒸熟且口感好)。

2.4 随后启动蒸饭柜进行蒸煮,50—60分钟后查看与试尝蒸熟程度。

2.5 将蒸好的米饭用饭铲或饭叉翻搅均匀(使米饭起到松软可口的作用)。

2.6 装入统一器皿待传送。

3 馒头的制作

3.1 面粉500g、温水(30℃—35℃)250g、酵母6g、白糖适量。

3.2 将酵母、白糖放入温水中稀释搅匀,倒入面粉中搅拌成絮状。

3.3 用手搓至表面光滑,放入醒箱发酵20—30分钟(按季节灵活掌握)。

3.4 将发酵好的面拿出揉匀排掉气体,搓成长条形,切成1两大小的面剂。

3.5 将做好的馒头面坯静置15—20分钟。

3.6 将发酵好的馒头面坯放入蒸箱,至水开后再蒸15—20分钟后关火,等过2—4分钟后再取出即可。

3.7 馒头制作注意事项如下:

00001——揉面团一定要充分揉,排尽面胚里面的气体,蒸出的馒头才会光滑细腻;

00002——加白糖,能让面发酵得更好更快;

00003——蒸出的馒头不要急于取出,在蒸箱内焖上三五分钟后取出,馒头才不会回缩而造成面凹凸不平,影响造型。

4 粥类的制作

4.1 根据就餐人数前天晚上把制粥主要原料(大米,小米,小馇子等),分别备用。

4.2 使用前检查粥锅安全阀,确保其处于开启状态。

4.3 粥锅加水启动档位为5档直至烧开,并放入大米。(米与水的比例为1:8;小米与水的比例为1:5;小馇子与水的比例为1:6)。要定人定时看管煮沸后,降下档位3档。

4.4 掌握粥米的原滋原味,确保其米烂汤稠,关掉档位。

4.5 摆好盛装器皿,徐徐倒出粥料,并等待传送。

5 凉菜制作

5.1  

把生的原料或晾凉的热原料,经切制成小型的丁、丝、条、片等形状后,加入各种调味品,然后调拌均匀的做法叫拌。拌制菜肴具有清爽鲜脆的特点。凉菜切配见附件A。  

5.2  

先把生原料切成丝、片、块、条等,用沸水稍烫一下,或用油稍滑一下,然后滤去水分或油分,加入以花椒油为主的调味品,最后进行参拌。炝制菜者具有鲜醇入味的特点。  

5.3  

是用调味品将主料浸泡入味的方法。腌制凉菜不同干腌咸菜,咸菜是以盐为主,腌制的方法也比较简单,而腌制凉菜须用多种调味品,口味鲜嫩、浓郁。  

5.4  

将原料先用盐或酱油腌制,放入用油、糖、料酒、香料等调制的酱汤中,用旺火烧开撇去浮沫,再用小火煮熟,然后用微火熬浓汤汁,涂在成品的皮面上。酱制菜肴具有味厚馥郁的特点。  

5.5  

将原料放入调制好的卤汁中,用小火慢慢浸煮卤透,卤汁滋味慢慢渗入原料里。制菜肴具有醇香酥烂的特点。 

5.6  

酥制冷菜是原料在以醋、糖为主要调料的汤汁中,经慢火长时间煨焖,使主料酥烂,醇香味浓。  

5.7  

是将经过蒸、煮、炸、卤等方法烹制的原料,置于密封的容器内,点燃燃料,用燃烧时的烟气熏,使烟火味焖入原料,形成特殊风味的一种方法。经过熏制的菜品,色泽艳丽,熏味醇香,并可以延长保存时间。 

5.8 水晶 

也叫冻,它的制法是将原料放入盛有汤和调味品的器皿中,上屉蒸烂,或放锅里慢慢炖烂,然后使其自然冷却或放入冰箱中冷却。水晶菜肴具有清澈晶亮、软韧鲜醇的特点。凉菜切配标准见附录A。

6 豆制品加工

6.1 按周制表,准备备料,按定日出品。

6.2 品类包括鲜豆腐、干豆腐、豆干、豆浆、豆腐脑、豆泡。

6.3 按出品斤数准备干豆,并进行泡洗。

6.4 研磨的制作过程包括:

a) 选豆、泡豆:根据掌握泡豆时间;(夏季8小时,冬季12小时)。磨浆:按1:4比例进行操作;

b) 煮浆:煮至100度,应三开再关掉阀门、电源;

c) 晾浆:30分钟,在晾浆过程中可揭皮2-3次;

d) 点浆:按比例制成水豆腐,加入空压机,包裹成型,进行脱水;

e) 型切割后送至加工间备用。

6.5 出品率为:干豆腐1=1.2斤  大豆腐1=3.2斤。

6.6 使用后的刀具,盛装方盘要一次一消洗,擦干后归原位摆放整齐待用。

6.7 成品制成后,按周制表分派各食堂使用,并做好记录和日报表。

6.8 制作结束后,做好卫生工作,定期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处理解决。

6.9 制作后的豆渣收管好同残食一起付给回收者。每月费用上交财会。

6.10 设备注意事项:

00004——开启设备前,做好操作前的检查工作;

00005——注意卫生和设备使用,维护与人身安全。

6.11 卫生要求如下:

操作后将各设备彻底清理干净,以免残留生菌;

b) 输送软管不易清洗需用专制软毛刷旋转刷清洗,做到一次一清才能确保卫生标准;

f) 豆包皮使用后一定用碱水高温煮消;

g) 清洗甩干,晾晒;

h) 避免残留豆制品碴子,滋生细菌,影响豆制品的口感和卫生质量。

7 凉菜加工卫生

7.1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及原料的质量,发现有腐烂变质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时,不应加工和使用。

7.2 凉菜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应戴口罩。

7.3 固定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员不应随意进出凉菜间,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应带入凉菜间。

7.4 操作前在无人的情况下开紫外线灯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开启空调,使室内温度不超过25℃。

7.5 凉菜间的工具、容器、用具应专用,用前消毒,保持清洁。

7.6 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应洗净、消毒。未洗净处理的不应带入凉菜间。

7.7 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配置好的凉菜如有剩余,不应再做凉菜供应。

7.8 凉菜间内冰箱应专用,熟食用品容器及保鲜纸密封保存于冰箱中,不应重叠存放。

7.9 注意事项:

a) 操作过程中:

00006——注意刀、砧板、抹布和手的清洗,消毒;

00007——每加工配置完一种食品或在制作另一种食品前,对上述用具和手进行清洗;

00008——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传菜人员直接进入凉菜间端菜。

i) 加工结束后:

00009——将剩余食品冷藏,做好刀具.砧板.容器.抹布的分类清洗消毒;

00010——清理室内卫生,保持清洁整齐,打开紫外线灯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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