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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物中毒预防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堂原料采购、食物贮存、食物处理和烹调、环境和用具卫生、器皿清洁及消毒危险品的存放及个人卫生等食堂食物中毒预防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食物中毒预防管理。

2 原料采购

2.1 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金社裕农)采购来源可靠的原料来配制食物。

2.2 如无特殊原因,尽量避免更换供应商。  

2.3 不应采购半成品和熟食。

2.4 应按照原材料验收标准验收原材料。不应接收不新鲜变质食材。

3 食物贮存  

3.1 将生肉和容易变坏的食物存放在摄氏4度以下。时刻保持“冷食物”常冷(摄氏4度或以下)。

3.2 “热食物”常热(摄氏63度或以上)。

3.3 将生、熟食物分类贮存。  

3.4 食物应放置离地面最少半米高的食物架上。

3.5 存放冰柜内的食品应该注意事宜:

a) 存放食物在不透水的容器内并用保鲜纸或盖盖好;

b) 不存放过多的食物;

c) 用浅的器皿来冷藏熟食。

4 食物处理及烹调

4.1 应清洗干净新鲜食物,才可煮用。  

4.2 在烹煮冷藏的肉类和禽类前应彻底将其解冻;将大块的食物切成小块方可煮用。  

4.3 不应过早预备食物。

4.4 应彻底煮熟食物。  

5 环境及用具卫生  

5.1 处理生和熟的食物要使用两套不同的用具。切不应将刚被用做处理生食物的用具来处理熟食物。

5.2 保持地面整洁,尤其是厨房和厕所。  

5.3 把垃圾及食物渣滓放进食堂外不透水的垃圾桶内,并将桶盖盖上。

5.4 厨房和储藏区要防虫、防鼠。  

5.5 冰柜保持良好运作;要经常清洁冰柜及清理积聚在柜内的霜雪。 

6 器皿清洁及消毒危险品的存放  

6.1 首先用清水加洗洁剂,将器具洗擦干净,然后用消毒剂、消毒柜或沸水将其消毒。  

6.2 应为危险的化学品(如消毒剂、杀虫水等)加上特别标签及用密封的容器将其存放于厨房外。

6.3 食品添加剂(泡打粉、改良剂、卤水等)设专柜专人负责,做好出入库记录。

7 个人卫生

7.1 员工每年应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

7.2 工作时应穿上清洁的工作服。

7.3 每天检查员工身体状况,做好检查记录,如发现传染性感冒、手部外伤感染等,要离岗休息。  

7.4 配制食物前后和上完厕所后都应用洗洁剂洗净双手。  

7.5 打喷嚏或咳嗽时应避开食物,并应用纸巾遮盖口鼻,事后要洗手。

7.6 不应用手接触熟食。

7.7 不应在食堂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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