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综合通用服务规范 第1部分:服务人员要求
- 发布日期: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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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洁人员文明服务要求,具体包括保洁人员文明礼貌用语、仪容仪表等服务礼仪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物业管理的环境部门。
2 文明礼貌用语
文明礼貌用语如下:
a) 遇到业主要主动打招呼:您好、早上好、中午好、下午好;
b) 工作中遇到业主或客人经过应迅速停止作业,侧立一旁,给业主或客人让出通道,并主动问好:您好、您先请;
c) 正在进行清洁作业时,如遇到业主或客人长时间停驻,请人让路时:您好!麻烦您让一下,谢谢;
d) 给业主或客人指引方向时应面带微笑:“请您这边走”、“请慢走,再见”;
e) 进入办公室或洗手间时,必须先敲门:“您好,我现在可以做清洁吗”、“对不起,我可以进来打扫清洁吗”;
f) 遇到不能马上做的事情:对不起,请稍等,我马上来;
g) 工作中不小心碰撞业主(用户):对不起,非常抱歉;
h) 工作中需要业主(用户)配合的:对不起,请您让一下,谢谢,给您添麻烦了。
3 仪容仪表
3.1 着装
服务人员着装要求如下:
a) 保洁人员必须统一穿着工作服(见图1);
b) 服装必须合身、平整、干净,尤其领口与袖口处要保持干净,内衣不得外露;
c) 服装口袋内不多装物品,以免影响服装平整度;
d) 服装上所有纽扣要系紧,非工作需要不允许将衣袖、裤管卷起;
e) 佩戴统一工作牌,水平置于左胸上数第二粒纽扣平行处,不得遮掩工作牌;
f) 以黑色布鞋为主,冬季可穿黑色皮鞋,鞋面清洁光亮,鞋后跟不得钉铁掌,严禁穿休闲鞋、凉鞋、拖鞋和运动鞋;
g) 袜子无破损、无脱丝,裤脚不漏袜口,男士必须着深色袜子,女士着肉色丝袜。
3.2 妆容配饰
服务人员戎装配饰要求如下:
a) 面部要保持清洁,无油腻,眼、耳清洁,不允许残留眼屎、耳垢;
b) 男员工面部要保持清洁干爽,胡须修刮干净,及时修剪鼻毛,注意清洁;
c) 女员工应面着淡妆,不浓妆艳抹,避免使用气味过浓的香水或化妆品;
d) 头发修剪、梳理整齐,清洁、无异味,不染烫怪异发型;
e) 男员工不留长发,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剃光头;
f) 女员工前发不遮眼,后发不超过肩部,使用公司统一褐色头饰把发髻挽于脑后,不得使用夸张耀眼的发饰;
g) 上班前或工作中不允许饮酒,不吃含刺激性气味的食物,保持口腔清洁、口气清新无异味;
h) 保持手部干净,勤剪指甲,指甲不超过指头2 mm,内无脏物,不涂有色指甲油;
i) 员工除正装手表、眼镜、婚戒外,其他任何饰物一律不允许佩戴;
j) 佩戴近视眼镜者,眼镜款式应简洁、干净,不能太夸张,镜片保持清洁,不佩戴有色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