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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设施设备管理与操作规范 第6部分:消防系统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系统管理要求中的中控室值班管理、应急处置程序、巡查检查和设备维护保养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物业管理的工程部门。

2 消防中控室值班管理

2.1 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并将证书放在控制室内。

2.2 将控制室内的所有消防设施检查无故障后,填写《消防控制室设施交接记录》。

2.3 与上一班人员将运行情况核实后,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交接班记录》。

2.4 每隔两小时,检查一次控制室内的设施并填写到《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3 消防应急处置程序

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流程图如图1所示。

 

3.1 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通知现场人员确认。

3.2 确认为误报后,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3.3 确认为火灾后,将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控制状态转入自动控制状态,并播打“119”电话。

3.4 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4 消防系统巡查检查

4.1 每日巡查

4.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巡查

到达现场后查看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信号输入模块、输出模块外观及运行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如图2所示。

 

4.1.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巡查

查看报警阀组外观无渗漏和损坏,试验阀门无渗漏现象,排水设施无堵塞,系统的末端试验装置完好无损。泵组式微水雾滴灭火设备如图3所示。

 

4.1.3 气体灭火系统巡查

气体灭火控制器外观完好,气体瓶组无渗漏现象。

4.1.4 细水雾灭火系统巡查

高压柱塞泵组注油量达到50ml,末端试水的压力值不低于5mpa。

4.1.5 消火栓灭火系统巡查

屋顶试验消火栓的压力不应低于0.1mpa,室外消火栓无渗漏,地下消火栓标识完好有效。

4.2 检查标准

4.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

利用万用表测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电压为220V,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备电电压为24V,检查各类控制模块电压为24V。万用表测试图如图4所示。

 

4.2.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查

手动启动电动消防水泵运转一次,水流指示器试验报警一次,系统的所有控制阀门的铅封没有损坏。

4.2.3 气体灭火系统检查

瓶组的铭牌标识清晰,电磁阀外观完好,启动管路无渗漏。

4.2.4 细水雾灭火系统检查

对主电源进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压力开关在系统试验阀打开后,能够发出报警信号。

4.2.5 消火栓灭火系统检查

记录消防稳压泵的启停泵次数,每小时不超过15次,气压水罐的有效容积不小于150L。消火栓灭火器如图5所示。

 

5 消防设备维护保养

5.1 启动消火栓泵检查管网压力不小于额定扬程。

5.2 对所有系统的过滤器进行排渣,清洗。

5.3 对高位水箱,室内外消防水池,进行消毒清洗。

5.4 清除各种阀门上的锈蚀。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火灾联动报警系统描述

A.1.1 创业中心共有中控室9座;规划馆1座综合B楼1座、综合C楼1座、综合E楼1座、会议中心1座、公安局1座、创业中心1座、法院1座、检察院1座;共计安装58台消防水泵。

A.1.2 创业中心自救灭火方式分为湿式灭火和气体灭火2种。

A.1.3 创业中心消防设备分布如表A.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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