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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部综合通用服务规范第3部分:会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会议分类、会议纪律、会议纪要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 会议管理

2.1 会议分类

2.1.1 公司年会

2.1.1.1 召开时间:每年12月份举行一次。

2.1.1.2 会议内容:主要总结上年工作,对下年工作进行计划,评选、表彰年度优秀员工,召开文艺晚会。

2.1.1.3 组织部门:综合管理部。

2.1.2 公司例会

2.1.2.1 召开时间:每周一次,周五14:00召开。

2.1.2.2 会议内容:主要总结上周工作,并对下周工作进行计划,部门之间相互沟通协调,解决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1.2.3 参加人员:公司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主管及职员参加.

2.1.2.4 组织部门:综合管理部。

2.1.3 现场检查会

2.1.3.1 召开时间:每两周一次,周三14:00召开。

2.1.3.2 会议内容:《联合大检查》会议,主要是自检自查,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2.1.3.3 参加人员:公司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主管及职员参加.

2.1.3.4 组织部门:综合管理部。

2.1.4 资金计划会

2.1.4.1 召开时间:每月25日下午14:00。

2.1.4.2 会议内容:上报下个月的各部门所需物品,待领导审核。

2.1.4.3 参会人员:公司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主管及职员参加。

2.1.4.4 组织部门:综合管理部。

2.1.5 专题会议

指由相关部门(或人员)组织的针对专项问题的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由召集部门确定。员工大会

2.1.5.1 召开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

2.1.5.2 会议内容:公司大政方针的落实与传达。

2.1.5.3 参加人员:公司全员参加(值班人员除外)。

2.1.5.4 组织部门:综合管理部。

2.1.6 部门周例会

每周各部门自行组织。

2.2 会议纪律

2.2.1 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到达会场。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向副总经理请假,向综合管理部备案。未请假无故缺席者罚款50元。如未准时到达会场将视为迟到,罚款20元。

2.2.2 公司例会需部门经理及副职参加,如部门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门主管级人员代替,并提前通知综合管理部。

2.2.3 参会人员必须自备笔本,并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

2.2.4 参加会议人员必须着工装戴工牌,未着工装或未戴工牌的,将以员工手册相关条例处理并处20元罚款。

2.2.5 会议期间手机调成振动或静音,如会议中途有手机铃声响起,将罚款20元。

2.2.6 会议期间不得擅自接听电话或离席,如遇特殊情况需向会议主持人请示,得到允许后方可。

2.2.7 会议期间禁止吸烟,如有违反规定将罚款20元。

3 会议纪要

在会议过程中,由记录人员将会议的组织情况和具体内容记录下来,要求写明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记录人、会议内容等,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参会人员签字确认,然后归档、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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