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用车管理要求
- 发布日期: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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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辆使用申请、车辆加油管理、车辆年检管理和司机出车管理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 车辆使用管理
2.1 管理
2.1.1 查询车辆使用情况,明确可用车辆、即将归还车辆、申请用车时间等信息。
2.1.2 根据车辆使用情况统计表、车辆请用单的具体情况,结合车辆请用单送达的先后顺序、所涉及事务的轻重缓急程度,进行车辆调配。
2.1.3 在司机的配合下,对使用车辆进行检查,使车辆满足使用要求。
2.2 申请
2.2.1 各工种根据用车需求,填写车辆请用单。
2.2.2 车辆请用单的内容包括用车事由、用车时间、用车地点等。
2.3 派车
2.3.1 将可供使用的车辆提供给用车工种。
2.3.2 检查归还车辆,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相应处理。
2.3.3 登记车辆归还时间、归还人、用车地点、司机、车辆损坏情况等信息,以便日后查阅。
3 车辆加油管理
3.1 加油申请
3.1.1 审核车辆加油申请表是否填写完整、正确,将不合格的退回相应人员重新填写。
3.1.2 审核申请表内容,确保申请的加油作业在申请范围内。
3.2 加油
3.2.1 根据经主管领导审批的车辆加油申请表,进行加油登记。
3.2.2 登记内容包括加油车辆、加油量、申请人、审批人、加油日期等。
3.3 报销
3.3.1 审核加油账单小票的实际数额,确认无多报情况。
3.3.2 将加油账单小票提交科长审批。
3.3.3 为用车部门报销油费。
3.3.4 报销的油费由财务科支付。
4 车辆年检管理
4.1 年检申请
4.1.1 统计车辆年检情况,确定需年检车辆。
4.1.2 填写车辆年检申请表,报科长审批。
4.1.3 车辆年检申请表内容包括年检车辆的牌号、数量、年检时间等。
4.2 年检准备
4.2.1 检查需年检车辆,确认各车辆信息。
4.2.2 准备年检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行使证原件、当年车辆的交强险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等资料。
4.2.3 填写车管单位车辆年检表,包括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4.2.4 将车管单位车辆年检表及各年检材料交到年检录入窗口。
4.2.5 到违章查询窗口查询违章情况,如有违章,则缴清罚款。
4.3 年检
4.3.1 保管年检凭证。
4.3.2 将年审车贴贴在前车窗右上角。
4.3.3 统计年检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4.3.4 向财务科报销相关费用。
5 司机出车管理
5.1 派车单管理
5.1.1 根据各工种用车申请及车辆使用安排,安排相应司机。
5.1.2 出车前48小时或根据实际情况,向司机发放派车单。
5.1.3 通知司机出车时间、目的地等。
5.2 出车
5.2.1 根据出车时间、目的地、用车种类,合理安排行车路线,绕开易堵点,避免浪费时间造成延误。
5.2.2 检查车辆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轮胎等情况。需加油的应提前加好油;发现故障的应予以排除并报后勤科,如不能排除应及时更换车辆。
5.2.3 清洁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整洁、美观。
5.2.4 按计划出车,出车应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规定。
5.2.5 出车过程中应遵守车辆管理制度。
5.3 收车
5.3.1 出车任务完成后,将车辆及时收车入库。
5.3.2 入库后报后勤科验收车辆。
5.3.3 后勤科验收车辆后,与司机共同登记出车记录表。
5.3.4 出车记录表的内容包括出车时间、目的地、行车路线、行车里程、行车过程发生的事件、司机、用车部门/人、收车时间、收车时的车辆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