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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办公室档案管理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办公室文书档案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的档案管理工作。
 
2 目的
 
规范办公室的工作秩序,明确办公室的工作责任,树立良好的办公形象。
 
3 文书档案管理
 
3.1 档案管理专人负责,每半年整理档案一次,一年归档,见图示 1。
3.2 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以防火灾。
3.3 经常检查设施安全保密情况。
3.4 离开档案室时,锁好文件资料柜,关好门窗。
3.5 查阅档案时,严禁涂改、圈划、抽换、批点、污损、拆卷或增删档案内容。
3.6 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员认真检查清点档案完好状况,及时记载档案利用情况。
 
4 人事档案管理
 
4.1 为使档案材料齐全完整,以防丢失,凡属于人事部门形成的材料,应在一个月内归档。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材料,妨碍归档工作。
4.2 认真做好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利用情况的统计工作。
4.3 确因工作需要查(借)阅档案时,须主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手续。一般只限在档案室查阅,如有特殊情况外借时,应按要求限期归还。
4.4 查(借)阅档案时,管理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查(借)阅档案人员严禁抽取和撤换档案材料,严禁折叠、批注、拆卸、涂改、圈划,严禁边喝水边阅档,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违者一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4.5 查(借)阅档案人员,对确需摘录的资料,须经局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人员审阅后,才能带离档案室。
4.6 档案室应有严密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登记手续。
4.7 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应有严格的交接手续,不能只交钥匙不交“账”。
4.8 严格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文件要求,建立坚固并符合防火、防潮、防盗、防蛀、防尘、防高温标准的专用档案库房,应配置铁质的档案柜(箱)。严格保密和保卫制度,除档案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进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9 档案柜的排列应科学有序,便于通风和避光。
档案管理人员应经常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和柜内整洁,防止灰尘对档案材料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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